2010年7月25日 星期日

《垂簾聽政》

  民主黨近日就政改談判所作出的報告,使人充滿疑竇。傳媒普遍不完全相信,所載所言是反映事實的全部。這個現代版的扭曲或遮敝事實事件,是說明盡信筆錄是不大可能理解真相。這亦令我想起晚清時的「辛酉政變」。
  
        李翰祥導演的電影《垂簾聽政》以咸豐駕崩前後的背景為題材,講述慈禧太后和奕訢策動政變的經過,箇中是參考了相關的歷史材料,整個事件記載於原始資料《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的《辛酉政變》檔案內。李導演處理電影時,是以表面方法理解該段文字紀錄,而不少歷史研究者更以此歷史事件判斷咸豐的無能,令慈禧干預晚清政局。然而,倘若研究者細心考量材料,便會發現該段文字紀錄充滿疑點,不能純以表面所載來理解。

幾年前,我曾就這段原始資料作了一些研究,寫下了一篇文章,對辛酉政變有不同見解,亦不認為電影《垂簾聽政》是正確講述當時的事況。該篇研究文章轉載在下面,篇幅不算短,但對清史有興趣的人,應該覺得有趣味。讀完後,更會發覺歷史事件的互動性與偶然性。倘若載垣等人不是先立心不良,慈禧根本沒有上位的空間,後人多集中留意了奕訢和慈禧的反擊,是忽略了一些前因。而幾十年後,在中國的土地上,又再出現了另一宗相似的偶然,那便是「西安事變」。

  大陸的歷史學家對清史稿,現正進入深入詳盡的研究,這件辛酉政變或許日後會有更清晰的定論。但直至今天,我還是相信自己的判斷,而不接受坊間普遍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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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861(歲次辛酉)是清咸豐皇帝駕崩於熱河的一年。當時咸豐皇帝為了避開英法聯軍進攻北京的炮火,「秋獼木蘭」於熱河,京城則由其皇弟恭親王奕訢暫時主理。留在咸豐身邊侍駕的,包括載垣、端華、肅順等大臣。陪著咸豐皇帝於熱河的,當然還有其皇后鈕祜祿氏(即日後的慈安太后)、皇長子載淳(即日後的同治皇帝)、及其生母懿貴妃葉赫那拉氏(即日後的慈禧太后)等。由於不同政治人物佔據了不同的地點與空間,造成了咸豐皇帝駕崩後,發生了一連串錯綜複雜的政事變化。整件辛酉政變,從農曆717日咸豐皇帝駕崩起至農曆111日慈安、慈禧兩位太后正式開始垂簾聽政止,前後只歷時103天。而隨著這次短促但影響深遠的政變,慈禧太后得以開始竊取清皇朝的最高權力統治地位。慈禧意外地獲得統治權力,實乃載垣等八人與奕訢之間鷸蚌相爭的結果,也正是由於這個偶然的政爭機會,使清帝國在最後的五十年統治期,差不多盡落在慈禧這位漁人的股掌之上。

咸豐的傳位朱諭與詔書

咸豐皇帝究竟下了甚麼的遺詔,是研究辛酉政變的最重要一環。按照《清代檔案史料叢編》中所記錄的材料,咸豐在駕崩前有關傳位及任命輔弼大臣,只留下了兩道朱諭及一道詔書(此詔書可作遺詔看)。第一道及第二道朱諭的日期皆屬716日,而遺詔的日期則是717日。第一道朱諭為正式立載淳為皇太子,詳文如下
咸豐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奉朱諭
皇長子御名,著立為皇太子。特諭。[1]

第二道朱諭則著派載垣、端華、景壽、肅順、穆蔭、匡源、杜翰、焦祐瀛等八人盡心輔弼皇太子載淳,贊襄一切政務,詳文如下

咸豐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奉朱筆
皇長子御名現立為皇太子,著派載垣、端華、景壽、肅順、穆蔭、匡源、杜翰、焦祐瀛盡心輔弼,贊襄一切政務。特諭。[2]

至於咸豐的遺詔,內容有點像罪己詔,慨嘆皇土內擾亂處處,而自己則無力收復。然遺詔內實有提及其皇弟奕訢在咸豐皇帝心裡之地位,故著奕訢聯同其他大臣輔弼載淳。咸豐的遺詔重要段落節錄如下

……………上年八月間舉行秋獼,駐蹕熱河,旋經恭親王奕訢等將各國通商事宜妥為經理,都城內外安謐如常。本年正月,曾經降旨於春仲回鑾,適因舊疾復作,不得已降旨停止。本擬俟秋間氣體復元,啟蹕回京,與諸王、大臣講求庶政,次第舉行。孰意入夏以來,暑瀉日久,元氣愈虧,以致彌留不起,豈非天乎顧念神器至重,允宜傳付元良。十六日子刻,召見宗人府宗令,右宗正、御前大臣、軍機大臣,令其承寫朱諭,立皇長子御名為皇太子,并命該王、大臣等盡心輔弼,贊襄政務。…………”[3]

從咸豐的朱諭內容所見,其實咸豐只是著派載垣等八人輔弼載淳,襄贊政務,而並非冊封這八人甚麼輔政大臣王贊襄政務王之類的名銜,不然的話,在咸豐第二道朱諭內應會作出清楚明確的指示和任命。而咸豐著派這八人的真正用意,從其遺詔的內容來看,其實是平衡朝政。儘管咸豐清楚奕訢具有出色的材幹,但咸豐似乎亦擔心奕訢會像其祖宗多爾袞一樣,以皇叔身份欺壓載淳,故除了沒有給予奕訢攝政王的身份外,還著派載垣等八人共同贊襄,並在遺詔給予他們跟奕訢平等的政治地位,以避免朝政過於受奕訢所控制。這個看法應似乎比較接近咸豐駕崩前的意願。

載垣等贊襄八人是政變的始作俑者

咸豐駕崩於717[4],但他的遺詔並沒有被在熱河的大臣確實執行。載垣等贊襄八人以身在京城的奕訢等,未能即時完全洞悉咸豐的遺詔內容,作出了矯旨的行為。他們第一步作出的行動,是於咸豐駕崩當日即以「奉旨」的名義,著奕訢等大臣留在京城處理喪事,但以協辦喪事為由,把同聲同氣的陳孚恩調到熱河,共謀政變大計。[5]咸豐駕崩後,朝政已交到三歲的載淳手上。在短短的時刻,實在看不出三歲的載淳,會作出這等政務上的旨意。故此,此份調動陳孚恩的「聖旨」實屬矯旨之作。載垣等贊襄八人在咸豐駕崩後,已立即部署政變,試圖獨自掌理朝綱,將奕訢趕出權力核心之外。而此道「聖旨」亦使奕訢需要困在京城,動彈不得。若奕訢堅持到熱河奔喪(並逐權)的話,實有可能受到被議抗旨之險。

載垣等贊襄八人進一步的行動是合理化自己「輔弼」載淳的最高地位。咸豐的傳位朱諭及遺詔,其實並沒有冊封載垣等贊襄八人為王,只是給以贊襄政務的責任。但他們竟然以「贊襄政務王大臣」的名義代載淳擬旨及發旨,務求與政務上掛名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的奕訢平起平坐。而這個進一步「合理化」自己地位的行動,也是在咸豐駕崩當日已立即展開,其野心也昭然易見。[6]載垣等贊襄八人更試圖把奕訢的皇族血脈身份淡化,以藉禮儀及手文之誤為由,把遺詔中「恭親王奕訢」這五個字,刪改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替自己的政治力量加點重量。八人也很清楚若果不這樣安排,根據咸豐的遺詔,奕訢以親王被點名,地位無疑是超然一點。在這一點上,載垣及端華本身均是親王身份,但咸豐並沒有以其親王身份題之,由此可見,朝局應是由奕訢為主導,載垣等贊襄八人為制衡而已。載垣等贊襄八人明顯不接受咸豐安排的格局,就此事所諮議之前因和結果,記錄了在724日的咨文內,詳文如下

軍機處贊襄政務王、大臣為咨行事
本日貴衙門遞到大行皇帝遺詔式,本日業經進呈。內“恭親王奕訢”五字,查遺詔內向不書名,今應改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十一字,已由本處粘簽進呈,奏請更正。奉旨依議。欽此。相應發還。即由貴衙門趕緊恭繕,寄至熱河可也。須至咨者。
計滿漢合璧詔式一件,蒙文詔式一件。
右咨內閣。[7]

從上文所見,其實載垣等贊襄八人的邏輯,甚是牽強。若真是因遺詔不書名,只需把「奕訢」二字剔去便是。把「恭親王」三字也一併剔走,明顯是別有用心。從這兩宗明顯矯旨舉動來看,首先向對手發動政變的其實是載垣等贊襄八人。他們的動機也就明顯不過,就在載淳未能親政之前,試圖以八對一的人數優勢,壓住奕訢,牢牢掌握朝綱大權,但這無疑不是咸豐遺詔的原意。而載垣等贊襄八人在啟動他們的政變工程後,更安排了不少有關自己八人及其他大臣人事變動,這些皆屬頗為明顯的政治部署。[8]

另外,載垣等贊襄八人亦透過發出一道不尋常的行政「旨」意,意圖試探朝中各大臣對其自封地位的信服程度。該份行政「旨」意見於717日的一份咨文內,載垣等贊襄八人要求各地的督、撫、學政、臣、將等若果有發奏折的話,必須向他們另備印文、報實發折數目及送交核查。[9]明顯地,這並非清皇帝與朝廷大臣間的正常安排[10],而日後載垣等贊襄八人倒台後,奕訢亦立即廢除了該項「旨」意。[11]但在載垣等贊襄八人倒台前,確有大臣、軍將發明折,表明接受載垣等贊襄八人的「旨」意。另一項測試群臣的手段,就是擬定以「祺祥」為載淳的年號。[12]這個建議亦獲得不少群臣,如豫親王義道、賈楨、桂良、周師培、全慶、瑞常等的和議。[13]而也是由於這些回應,令載垣等贊襄八人以為他們在群臣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支持。

然而,載垣等贊襄八人也十分清楚,單憑群臣的支持,並未完全建立起他們逐鹿的力量,因為尚未確實得到另外兩個方面的支持,那就是太后方面和軍將方面。

「御賞」和「同道堂」方章是一份見面禮

載垣等贊襄八人冀能獲得太后方面的支持,原因是顯然易見的。第一,太后當時身在熱河,對咸豐駕崩前後的情況非常清楚,倘若得到太后方面的支持,就等於在人脈證據上佔了上風,大大加強自己從矯旨所得到的「合法」地位。第二,太后站在自己的一方,就等於奕訢少了一只棋子,在此消彼長的情況下,更有利政事鬥爭上的發展。因此載垣等贊襄八人為著爭取太后及載淳生母(下起以慈安及慈禧稱之)在政事上的支持,極有可能願意妥協並再度做出矯旨的行徑。

慈安及慈禧在咸豐駕崩後分別掌管了「御賞」和「同道堂」這兩枚方章,用以確認載垣等贊襄八人所發的「旨」意和咨文。[14]這兩枚方章的由來確實有可疑,從字面上去理解這兩枚方章,特別是「御賞」,應該是賜自咸豐的。但第一點值得懷疑的,是咸豐並沒有在其遺詔內清楚說明把這兩枚具有政治權力的方章交予慈安及慈禧二人。這麼重要的事情,咸豐皇帝不可能不在遺詔內明諭廷臣。第二,咸豐是一個平庸的皇帝,直接點說是沒有主見和遠見的皇帝,其決定不應該會遠離祖訓。清皇朝的順治皇帝及康熙皇帝皆以稚齡登位,當時的傳位祖宗亦沒有想出這樣新奇的方法,故此因循的咸豐在彌留之際,想出以慈安及慈禧制衡載垣等贊襄八人,是不大合理的推測,亦與咸豐個人的政績表現不甚相符。第三,這兩枚方章於載垣等贊襄八人發旨當日,其實並未造妥[15],故把它說成是咸豐駕崩前賜予慈安及慈禧,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而事實上把「御賞」和「同道堂」這兩枚方章的事情公佈廷臣的咨文,是載垣等贊襄八人以贊襄政務王大臣名義發出,從前文分析,這些文字極有可能只是載垣等贊襄八人的政變部署,而非咸豐的意思。加上載垣等贊襄八人在政治上有巴結慈安及慈禧的必要, 故極有可能送上「御賞」和「同道堂」這兩枚方章,以表示願意接受她們二人共享權力。載垣等贊襄八人這份見面禮,對原本無權參予政事的慈安及慈禧而言,無疑是份喜上心頭的政治奉獻。當然有一點也不能忽略的,就是身為寡母的兩位太后,也沒有甚麼跟載垣等贊襄八人討價還價的能力,加上其(當時在熱河的)人身安全還繫在載垣等贊襄八人手上,接受這等同橡皮圖章的安排,也屬無可奈何的決定。

勝保及僧格林沁的軍務妥協

解決了太后方面的問題後,載垣等贊襄八人也沒有忽略爭取軍將支特的重要性。勝保及僧格林沁便是兩位當時手執重兵的軍將。在這段政變期間,載垣等贊襄八人與他們的往來頗為迂迴及間接。當時還在聲討太平軍的勝保在知悉咸豐駕崩後,於82日奏請要為咸豐奔喪,更在沒有請准之前已直接前赴熱河。[16]勝保此舉其實是非常危險的,如載垣等贊襄八人以其擅離職守為借口將其查辦的話,勝保可否保住人頭亦屬難料。但載垣等贊襄八人不單沒有嚴辦勝保,更准其前赴熱河奔喪,這個做法比對待奕訢的苛刻安排,明顯有所不同。然載垣等贊襄八人對勝保亦留有一手,對其一些不屬於最關鍵的禮節失誤,如錯發奏折予太后及在帝喪期間仍用黃折上奏,提出交往另部處理。[17]這個安排似乎是為著可以以手鬆一點賣個人情予勝保作借口,希望待勝保到達熱河後,爭取落實給予軍事支持。而從勝保於82日上呈的奏折,表明願意接受載垣等贊襄八人為所發明折報數之要求後,勝保其實已暗示願意接受載垣等贊襄八人的地位。[18]載垣等贊襄八人也沒有在瑣碎事情再造勝保的文章,明顯地是載垣等贊襄八人相信已經與勝保取得共識,得到了勝保在軍事上的支持。

至於僧格林沁方面,載垣等贊襄八人更是主動以書函方式跟僧氏打招呼[19],此舉無疑也屬於一個非常合理的部署。僧氏亦有就載垣等贊襄八人之書函作出回覆。[20]也就可能基於僧氏也認同載垣等贊襄八人為發明折報數的「旨」意,加上勝保已表示接受載垣等贊襄八人的地位,故載垣等贊襄八人以為他們已經在軍將方面取得全面支持。但載垣等贊襄八人並未意識到他們的對手恭親王奕訢,已積極部署了對載垣等贊襄八人的反擊,而奕訢這大力的反擊亦導致了載垣等贊襄八人以後的慘敗。

垂簾聽政是奕訢對慈安及慈禧的加碼反建議

奕訢肯定不是省油燈,特別是他也清楚獲悉載垣等贊襄八人以724日的咨文把他的親王身份從遺詔中刪除。看見載垣等贊襄八人已取得慈安及慈禧的支持,並讓他們掌管熱河的朝綱,他也對這二位太后作加了碼的反建議,就是讓她倆垂簾聽政。御史董元醇於86日的奏折[21],似乎是為奕訢開路,因箇中內容盡以奕訢的利益為出發點。奕訢借了董元醇的奏折向慈安及慈禧開出條件,暗示垂簾聽政比兩枚橡皮圖章更形吸引。而在同一份奏折內,奕訢亦有向載垣等贊襄八人攤牌,表示要求增加一兩名近支親王(即奕訢本人)同時為載淳輔弼。至於為載淳挑選帝師的問題,已屬次要,其意也只在令奏折內所奏請的要求至少有一項是跟載淳有直接關係而已。

奕訢的要求沒有得到載垣等贊襄八人首肯,據奕訢事後於106日的奏折顯示[22],載垣等贊襄八人在811日在熱河跟兩位太后曾就此事作過一次不愉快的討論。載垣等贊襄八人更於當時指請太后看折亦屬多餘之事,並作出當面咆哮的舉動,其後更於812日駁回了董元醇的奏折[23],尤其對垂簾聽政一事,更堅決以清皇朝無此傳統為由,厲言反對。載垣等贊襄八人此等舉動明顯地沒有給予慈安及慈禧在奕訢方面能夠獲得的政治利益,也使載垣等贊襄八人與兩位太后之間出現了裂縫。

載垣等贊襄八人的專橫肯定令慈安及慈禧極度不滿。按當時的情形估算,慈安及慈禧也清楚感到受制於載垣等贊襄八人並不是長遠之策。加上奕訢開出讓太后垂簾聽政的條件,她倆又怎會不心動起來,轉移踢開載垣等贊襄八人。但最終問題還是兩位太后及皇帝載淳還身在熱河,人身尚未安全,只好在載垣等贊襄八人駁斥董元醇的奏折上蓋上其「御賞」和「同道堂」這兩個橡皮圖章,並繼續強忍載垣等贊襄八人的行徑。

勝保倒戈並協助聯繫奕訢與太后

從檔案資料上看,實在很難找出實質証據証明奕訢及兩位太后如何聯繫商議對付載垣等贊襄八人。在86日董元醇的奏折起,至930日載垣等被下旨拿下止[24],表面材料再也沒看不出奕訢發動了甚麼政治攻勢。唯一有關連的可能情形,就是勝保曾於81112日間到熱河奔喪[25],並似乎站了在載垣等贊襄八人的一方,但事實上他在往後的928日,卻發出了一道口吻跟董元醇如出一轍的請奏。勝保更大膽明言載垣等贊襄八人是借太后的兩個橡皮圖章來取信於群臣,勝保的態度跟之前為發明折向載垣等贊襄八人報實數的恭敬態度截然不同。而按這項事態變化,勝保無疑就是奕訢與太后之間的中間人,負責轉達奕訢的部署。也就是由於這個巧妙的部署,致使載淳從熱河在回到京城的一天(929)[26],載垣等贊襄八人已變成了甕中之鱉,而勝保更在928日已部署好對載垣等贊襄八人的反擊全文[27]。不過,也很明顯,奕訢也需付出那項加了碼的反建議,才能令慈安及慈禧願意掉轉槍頭,協助奕訢指控載垣等贊襄八人矯旨及專權。

載垣等贊襄八人的致命失誤

從發動政變至束手就擒,載垣等贊襄八人犯下了不少政治錯誤。最嚴重的失誤莫過於未能牢牢掌握太后的支持。載垣等贊襄八人的行動一開始已經是非常投機的政治賭博,沒有太后幫其守關根本無法拿緊朝綱大權。奕訢提出的垂簾聽政的反建議未能為載垣等贊襄八人所接受,頓使太后蟬過別枝。從載垣等贊襄八人駁斥董元醇之奏折起,其政變失敗之下場已大致下了定案。

載垣等贊襄八人的第二個失誤,是高估了軍將及群臣對他們的支持,特別是錯信了事後倒戈的勝保,使他能借奔喪為借口,協助奕訢迅速地聯繫太后並取得她們的幕後支持。而群臣們對載垣等贊襄八人的文書式支持,也全無甚麼力度可言。若採用陰謀論的角度來分析,這些群臣表面接受載垣等贊襄八人的「旨」意,可能也是與奕訢早有預謀,以假意奉「旨」來麻痺政敵和深化其驕奢的手段。

當然最明顯的失誤但質際上可能只是最少的失誤,便是容許載淳及兩位太后的御蹕先回京城,而自己則安送咸豐的靈柩在晚一點的時間才到。[28]結果載淳及太后的安全在929日得到確認下,載垣等便沒有甚麼理由不被捉拿,因為朝廷內其餘兩大勢力以基於談好的條件互相合作起來。不過,這已經不是最重要,即使載垣等贊襄八人把載淳及太后押在身邊作人質,他們被捉拿的日子也只不過推遲幾天,因為軍將們如勝保已不再站在他們的一方了。至於肅順在運送咸豐的靈柩期間私帶家眷,也只是在罪無可赦的政治謀逆罪之外,一條落井下石的道德罪名而已,用意也不過是讓群人把肅順看成一個不尊君的臣子。即使沒有這一條不尊君之罪,肅順因被指擅坐御位及擅用御器,相信也難逃一死。[29]

奕訢的慘勝及載垣等贊襄八人被議的罪行

載垣等贊襄八人被捉拿後,奕訢順利走上更高的權力舞台,於101日被封為議政王。[30]奕訢跟著迅速地解決了載垣等贊襄八人這宗叛逆案子。除了一些經文字粉飾的所謂謀逆之罪外,奕訢認為載垣等贊襄八人最大的罪行是假傳御旨及偽造贊襄政務這名目。[31]就這兩點上文亦已作出了詳細的考量,的而且確載垣等贊襄八人是作出了一些矯旨的行為,如從咸豐遺詔刪改了恭親王奕訢等字,及令人誤信咸豐留下兩個圖章予兩位太后,這些都是很難獲得赦免的叛逆罪行。但奕訢在處理此事時亦已顯得非常寬鬆,只處死了贊襄八人中的載垣、端華及肅順。按大清律法,載垣、端華及肅順皆應被判凌遲,然載垣及端華均著加恩賜令自盡,肅順則著加恩改為斬立決。[32]對於其他涉事的群臣,除了贊襄八人中的穆蔭及被邀請到熱河的參與謀反的陳孚恩被充軍,與及贊襄八人其餘四人被免職外[33],皆沒有任何的懲處。載垣及端華身為親王帶頭參與謀逆,當難逃罪責。而肅順被指在運送咸豐的靈柩期間私帶家眷、擅坐御位及擅用御器,倘若不是被誣衊的話,被挑中出來陪葬,也屬合理的處置。

奕訢在這件事的後期處理方法,亦秉承一貫只懲源頭,放寬下線的軟性方法,從奕訢決定燒掉所有從抄肅順家中拿到的罪証便可見一斑。[34]也就由於奕訢採取了這個比較克制仁慈的做法,致使朝廷的效率並未受到很大的影響,亦令到在載淳當位的年間,政局尚算穩定。唯一較大的轉變,是把載淳的年號從「祺祥」改為「同治」,其用意明顯也是將載垣等贊襄八人曾主政的影子完全抹走。[35]

但是奕訢從載垣等贊襄八人手中奪回朝綱的主理權,而採用了除去載垣等贊襄八人的手段,無疑也不是咸豐的遺願,蓋咸豐的原意是希望載垣等贊襄八人與奕訢共同輔弼載淳。然奕訢不但未能完成此遺願,還在很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被迫把議政的權力分給了原來沒有份兒的兩位太后,而自己亦被排在兩位太后的垂簾聽政之下。奕訢這個反政變也只能算是慘勝,而並非真的權傾朝野。慈安及慈禧毋庸置疑是這件政變的最大得益者,從完全沒有參予政事的權力,輾轉演繹到獲眾群臣奏請垂簾聽政[36],也可說是巧合中的巧合。慈安及慈禧的垂簾聽政也就於111日正式開始了。[37]從政者無疑需接受「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傳統道理,不論慈禧從甚麼方法竊取最高統治權力,她畢竟才是這次政變的最大得益者。


參考書目

1.        故宮博物院明淸檔案部編,淸代檔案史料叢編》,北京:中華書局,1978,第1輯,頁82-141

2.        故宮博物院明淸檔案部編,淸代檔案史料叢編》,北京:中華書局,1978,第3輯,頁195-202


[1]  〈辛酉政變〉,檔案2,《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一輯,頁82
[2]  〈辛酉政變〉,檔案3,前揭書,頁83
[3]  〈辛酉政變〉,檔案4,前揭書,頁83-84
[4]   咸豐駕崩日期可由發旨處理喪事的日期來確定。以此準則來作準的話,咸豐的駕崩日期乃717日。參考有關處理喪事的聖旨,見〈辛酉政變〉,檔案5,前揭書,頁84
[5]  〈辛酉政變〉,檔案5,前揭書,頁84。此「旨」之日期為717日。
[6]   第一份以「贊襄政務王大臣」的名義發出的咨文,見〈辛酉政變〉,檔案6,前揭書,頁85。此咨文之日期為717日,即咸豐駕崩的當日。
[7]  〈辛酉政變〉,檔案10,前揭書,頁86
[8]  〈辛酉政變〉,檔案14-17,前揭書,頁89-90。當中被獲調職的官員包括匡源、焦祐瀛、梁瀚、王發桂、潘祖蔭、厲恩官、楊秉璋及吳保泰。
[9]  〈辛酉政變〉,檔案6,前揭書,頁85。這份咨文亦即載垣等贊襄八人以「贊襄政務王大臣」的名義發出的第一份咨文。
[10]  按單士魁所述,清皇朝內所有由各衙門所呈之文書除進呈正本外,需另繕副本一份,存內閣備查。但載垣等贊襄八人所提出報明數及另備印文之要求,明顯是超出原來朝廷的制度。單的文章見於〈清代歷史檔案名辭簡釋〉,《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三輯,頁195-202
[11]  〈辛酉政變〉,檔案44,《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一輯,頁107
[12]  〈辛酉政變〉,檔案11,前揭書,頁86
[13]  〈辛酉政變〉,檔案18,前揭書,頁90
[14]  同註9
[15]  同上。原咨文內提到:「…………今因用印不及先行白片後補印文可也…………」。若非印章根本 並未造妥實在很難找到一個合適理由去解釋為何用印不及。
[16]  〈辛酉政變〉,檔案12,前揭書,頁87-89
[17]  〈辛酉政變〉,檔案21,前揭書,頁93
[18]  〈辛酉政變〉,檔案13,前揭書,頁89
[19]  〈辛酉政變〉,檔案22,前揭書,頁93
[20]  〈辛酉政變〉,檔案25,前揭書,頁96
[21]  〈辛酉政變〉,檔案19,前揭書,頁91-92
[22]  〈辛酉政變〉,檔案54,前揭書,頁112-115
[23]  〈辛酉政變〉,檔案23,前揭書,頁94
[24]  載垣等被拿下的聖旨,見〈辛酉政變〉,檔案34-35,前揭書,頁102-103。聖旨的日期為930日。
[25]  勝保確實在熱河的日期不詳,但從他於812日所發的奏折內,指他在811日已在京師,故此以此估算勝保於811日或12日間到了熱河「奔喪」。勝保於812日的奏折,見〈辛酉政變〉,檔案24,前揭書,頁95-96
[26]  慈安、慈禧及載淳的回京之日,參考載垣等贊襄八人所奏之擬定行程及安排,見〈辛酉政變〉,檔案26,前揭書,頁96-97。載垣等贊襄八人安排慈安、慈禧及載淳先從間道回京城,自己安送咸豐的靈柩殿後。
[27]  〈辛酉政變〉,檔案32,前揭書,頁99-101
[28]   同註25
[29]   肅順被奕訢所議之罪名,見〈辛酉政變〉,檔案54,前揭書,頁112-115
[30]  〈辛酉政變〉,檔案39,前揭書,頁106
[31]  〈辛酉政變〉,檔案54,前揭書,頁112-115
[32]  〈辛酉政變〉,檔案56,前揭書,頁115-117
[33]   同上。
[34]  〈辛酉政變〉,檔案77,前揭書,頁138-139
[35]  〈辛酉政變〉,檔案53,前揭書,頁112
[36]  〈辛酉政變〉,檔案74,前揭書,頁134-137
[37]  〈辛酉政變〉,檔案78,前揭書,頁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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