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9日 星期日

為何謝曼怡這樣落力?

  離職公務員葛輝,向充滿夕陽味道的曾蔭權政府,投下另一顆強力炸彈,威力足以摧毀幾名位高權重官員的官途。

  葛輝的一面之詞,有多準確,尚待立法會諸位尊貴議員去研究和判斷,從而找出「真相」。以持平的原則來看待事情,在多位當事人尚未正式回應前,不宜太早妄下結語,來斷定誰是誰非。而從事件的表面材料來看,葛輝與謝曼怡的談話和討論,有一部份是一對一的情況下進行。這種情形亦是法院審理的案件中,最難考究的一類。像不久之前的謝偉俊跟劉吳惠蘭鬥嘴事件,在沒有第三者見證下,根本難以構成實質有力、毫無疑點的指控。

  隨著《明報》(2011.05.29)報導,謝曼怡放棄以法團形式讓兩個中標機構(社聯和iProA)共同執行「上網學習支援計劃」,改由分區執行的方案代替,事件更多的背景資料陸續獲披露。撇開葛輝的指控,令我感到出奇的,反而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的落力表現。政府部門辦事,多是互相推搪,甚少自告奮勇。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上網學習支援計劃」,不是由管理福利事務的張建宗來處理,而是由管理經濟發展的劉吳惠蘭來統籌,我認為是很出奇的事。

  勞工及福利局對低收入家庭的認識和理解,無疑比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更優勝。支援低收入人士,也不算是為香港本土創造甚麼經濟發展,劉吳惠蘭和謝曼怡落力插手,連張建宗的份兒都搶過來辦,恕我這名凡夫俗子無法理解,需由高人解畫。據我所知,護老安老院的招標,是勞工及福利局自行處理,不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幫手。護老安老院是商機,上網服務也是商機,為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之前沒有參與,今次突然插手福利事務,很耐人尋味。

  我亦相信其中一家有份中標的機構社聯,見張建宗多過見劉吳惠蘭和謝曼怡,或許這是最終找不到一個共同執行落實方案的緣故。的確,社會福利跟開拓生意是兩碼子的事情。立法會議員要調查,我認為應該從事件的根源去做起,發掘為何不是勞工及福利局處理這單「上網學習支援計劃」,而交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手上。而謝曼怡據聞是曾蔭權的得力愛將,她的落力肯定令人有不同程度的聯想。

  謝曼怡的落力,究竟是甚麼緣故,恐怕只有她自己和她的網絡人士才會知曉。政治事件的真相,往往是長埋黃土,多於公諸於世,這是我不易改變的看法。


《明報》陸續報導「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背景資料,看來謝曼怡的落力程度,確有點令人耐人尋味。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孫公,請你「作出承擔」

  當上博客寫網誌,已一段時間,當中出場最多的官員,無疑是老薑孫明揚。

  再三光顧孫公,真的有點不好意思,但絕不是針對。說的,只是議事論事。孫九招猛藥救樓市,結果造成樓價極度亢奮、堅挺不倒,市民還未知道需要熬過多長的年頭才能見盡頭。教授語言的「微調」方案、小班教學的實施、「自願」縮班、直資學校的「混賬」事件、教科書的教師用本分拆問題,真的是好戲一幕接一幕。今次的僭建事件,儘管孫公出場次序壓至很後,還是一出場,已取得懾人震撼的效果。

  走在張學明、劉皇發、黃容根、陳鑑林、梁耀忠、湯家驊、張國柱、黃成智、謝偉俊、潘潔之後,孫公的違規和不守法僭建,程度嚴重得多。身為主理房屋問題的前問責官員,自己竟涉及僭建,不理下屬的合法警告,更有清楚知悉內部運作指引而不會招致嚴重後果之嫌;在道德上和法律上,都沒有辯解的餘地。教導學生去承擔、去認錯,是幼稚園最基本的標準。然而,東窗事發的第一天,孫公還可以厚顏地,連道歉也欠奉,企圖側側膊,無疑是一份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延遲一天,在巿民紛紛致電到電台抱不平後,才急忙作出補鑊式致歉,是誠意的表現,抑或是迫於無耐,試圖為求金蟬脫殼而安穩民間情緒,大家應該不難分辨。而更令大家感興趣的,或許是孫公這塊老薑最終怎樣「作出承擔」。

  孫公僭建的兩個空間,真的是很小的地方嗎?孫公說是幾十呎,從相片和圖則看,與及相信人有將問題淡化的傾向,所涉及的面積應有一百呎。不要以籠屋那麼極端的例子來比較,不少公屋4人家庭,住的空間都只不過是200呎多一點。僭建了100呎,已經是這些家庭一半的生活空間。孫公說是很小的地方,也許是跟維多利亞公園相比、跟禮賓府相比,但不是跟巿民的蝸居相比。

  孫公的言論,刺痛了很多人的心窩,也是做大官者,不懂民間疾苦的表現。孫公,那100呎,可放到我家嗎?以跑馬地約值30元一呎的租值來計,一個月的僭建利益會是3000元,一年會是36000元。清拆令發出起計的5年,共約值18萬元。孫公,你有否學習當年梁錦松大方的情操,把不應獲取或沒有意圖獲取的利益,捐出來作行善用途呢?若孫公肯「作出承擔」地認捐僭建利益,我會說聲多謝。

  老實說,我對要求孫公辭職,已失去熱度和興趣。我不是民建聯或泛民份子, 不會怕火燒連環船,把一眾涉事的議員一同推向祭壇;也不介意翻轉他們眾人身上的風月寶鑑,看清他們真實醜陋的一面。只是,孫公不辭職,不過是在曾蔭權政府劣績斑斑的賬薄內,再多記一筆徇私包庇的賬而已,沒甚麼大不了,甚至更容易讓後人和歷史看清這任政府的本質,不完全是壞事。

  儘管對孫公的辭職不寄予厚望,其實也應感到慶幸,至少看到一群平日高呼要求官員問責的議員,在一件大是大非的事情上,可以為保黨友,而丟棄自己的原則和使命,沒有強烈要求孫公辭職。直至此刻,只看到工聯會的王國健和新民黨的葉劉淑儀略為有積極的言論,建議曾特首考慮孫公的去留。包庇自己友的,不單是曾蔭權,還有這班受選民手中選票選出來的議員。香港真能靠你們嗎?恐怕我會說一句,多謝了。

孫公怎樣才算「作出承擔」?辭職?捐錢?(圖片來源:AM730)

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洗腦 健腦 壞腦

  教育局發出一份「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的諮詢稿,未進入官方正式討論,在坊間已引起一場意識形態的激烈對碰。不過, 激烈歸激烈,輿論傾斜度是一面倒的。吳志森等反共台柱,認定這是洗腦方式的教育,堅決反對,這套觀點也是主流意見。中聯辦郝鐵川則乾脆承認國民教育就是要「洗腦」,更指出西方國家做法也是相似。但值得留意的,是郝鐵川實際上以「健腦」來形容國民教育的傳播,用上「洗腦」二字時,郝鐵川使用上引號,表示那是一項轉引,不是他的用詞。

  不管那是「洗腦」,還是「健腦」,情感上和良知上,沒有任何原因支持郝鐵川坦率得很的說法。學習是一種知識的累積,不是意識形態的強迫傳送,學生能受到國民教育感染,自當會認同,迫也迫不來。正如送花、送禮、約食飯方式來追女仔,不代表女方一定要接受,男方的容貌、內涵、品格,是更決定性的因素。

  要認同國家的價值,最重要的,毋庸置疑是醞釀出令人值得驕傲的本質。純靠學校作為媒介來灌輸政治意識形態,是難以達成目的。像前蘇共那樣,霸佔教育和媒體幾十年,最終也是無法控制俄羅斯人民的思想。今天互聯網發達,世界的距離縮短,還依靠高壓式管治手段,是落伍,也是低效用,為官的郝鐵川連這點也看不透,無怪中共跟民眾的距離,只有越來越遠的可能。

  但話說回頭,吳志森等人的「洗腦」論,也不是甚麼值得傳頌的偉論。「洗腦」一語大致來自延安整風時期,中共開始對黨內知識份子的思想改造,過程帶有一連串的肉體和精神上的高度壓迫。向學生提供國民教育,不涉及肉體和精神施壓,也不像昔日把知識份子原先的思維幹掉,說成「洗腦」,只能算是一種Sound Bite,跟真正的洗腦是一點兒也不相像。

  教會學校無時無刻向學生介紹教義、道理,依吳志森的說法,是否也算是洗腦?但學生畢業後,因教會學校的啟蒙而有虔誠的宗教信仰的,又有多少人?吳志森的觀點,只是一種從政治境界出發的說話,不理現況,只論立場。如果教育真的那麼直接有效,我們為甚麼還需要去坦心毒品氾濫、青少年濫交等問題?事實上,老師教的,學生不單不學,往往還要對著幹,像夏娃偏要吃那個禁果一樣。今時今日在低效能的香港學校傳授國民教育,我認為是毫無成功機會,吳志森把張文光的同僚看得太高了。

  而吳志森的唯政治論,也少看真正的知識份子。自古壓抑讀書人的手段,從來不缺。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沒有燒盡商周、春秋時期的文獻,也沒有燒掉民間揭竿起義的怒忿。毛澤東時期,不准人民讀西方讀物,其實也是禁不了。追求知識與及對身邊事物作判斷,只要有決心,政治高壓只不過是塵世間一道擺設而已,不足為懼,也不足以改變知識份子的思考。中共六十多年的單向性「健腦」活動,還是出現王丹、高耀潔、劉曉波、譚作人等風骨之士,可見所謂的「洗腦」或「健腦」,實在沒有實際功效。

  吳志森要擔心的話,不如憂慮一下香港的新一代沉淪在享樂主義,不願思考,又或者學生的腦袋已經壞死在毫無彈性的標準答案上,不願探索marking scheme以外的知識和材料,不去關心分數和facebook以外的事和物。壞掉的腦袋,對甚麼也沒有反應,洗它健它,也只會徒勞無功。「是誰造成這壞腦現象」,那應該是香港市民給予孫明揚和張文光的考試題目。



國旗是高高掛在中環政府總部,但國家二字對香港人來說究竟代表甚麼,卻仍模糊不清。


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觀音山》:一份來自四川的破碎

  吸引我去看《觀音山》,是它不是大製作。而且,也帶出大陸電影久違了的社會面貌。

  「觀音山」是成都一個火車站的名稱,也是一個地方名。那裡有一座損毀了的觀音廟。為甚麼毀壞了,導演李玉沒有特別說明。但看的觀眾不難感受到,那應該是汶川地震所帶來的後果。破爛的廟,破碎的心,觸感的情。一些心跡,不需靠言語和對白來演繹,已心領神會。一類勇敢之士,直闖底線,也有一類含蓄份子,以文藝的手法、具感染力的表達,向世人展示出中國人的風骨。近日一些討論,說到愛國教育會令學生被洗腦。但當你看過《觀音山》後,不難發覺香港真的太多杞人,那管愛國教育在中共手上經營了62年,真正的風骨是怎樣也洗不掉。而這齣李玉導演、題材敏感的《觀音山》,沒有像上一齣《蘋果》在大陸被禁播,某個程度來說,已引證到當局對文化的看管尺度,有一定的進步和改變。

  電影中的破碎,來自幾個都市小人物。老一輩的喪夫喪子婦人常老師(張艾嘉飾演)、從縣鄉出來到城市尋機會的酒廊歌手南風(范冰冰飾演)、受母親過身的打擊而失去學習動力的丁波(陳柏霖飾演),他們都是來自破碎的家庭。今天的都巿是一片片破碎,沒有一點完整,也沒有一點喜悅。 撞爛的汽車、割脈的手腕、搖滾音樂下的苦悶啤酒、在睡不著床頭的一支悶煙,帶來了沒有出路的頹廢,令人心裡有一種不好受的下沉。這種破碎,用來比擬汶川地震所帶來的心碎,有一份文藝的象徵意義。電影內沒有埋怨、沒有忿怒,很平實、很細膩,真實地告訴觀眾中國都市人沒有出路的苦悶。

  李玉多次利用火車作媒介,帶出穿越觀音山的畫面,那是一種找出心理出口的表達。的確,人在這種破碎中找尋繼續生活的方式, 需要靠的,是自己。常老師、南風、丁波在失落中,一同努力修補古廟(和自己心中的破碎),是人生應有的積極態度。常老師失去了丈夫和兒子,卻因緣認識了南風和丁波;人生失去了的,找不回來,所以更應從一片片的緣份積極向前走。南風和丁波也從常老師身上,學懂怎樣去解開跟父母和自己感情的結。不同年代的人,其實有很多相互學習的地方。

  范冰冰藉此片獲得不少個人獎項,而論表現演技的機會,確比《十月圍城》、《趙氏孤兒》等電影為多。但總覺得漂亮得有點過了平凡都市人火位的她,不及張艾嘉搶鏡。近乎素顏的張艾嘉,其實戲份更多,演出更覺說服力和精彩。陳柏霖只屬不過不失,沒有令人驚喜的地方。

  對此電影的批評在於結尾,那一道留給觀眾思考的謎題,有點破壞了氣氛,李玉不應這樣處理。但總體而言,《觀音山》讓你從電影中感受一份真摰的都市感觸,值得一看。


《觀音山》讓你從破碎中,找回自己的出路。

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巴基斯坦的李炳憲

  以為電影才有的以暴易暴情節,原來不是虛構。前年到荷里活發展的李炳憲,去年返回韓國拍了一齣極度血腥暴力的電影《我,看見惡魔》。情節講述執法人員李炳憲憑藉高科技技術和濫用私刑,向毫無還擊力的變態狂徒崔岷植進行蓄意和惡意的報復,並要他在家屬面前死掉。電影應該今年初才在美國上映,沒想到,不用李炳憲到巴基斯坦再拍一次,整個情節和過程甚為相似的美軍殺掉恐怖份子拉登一幕,已真人真事地發生在世人眼前。今天電影院若果還在上映《我,看見惡魔》的話,肯定有不少額外的話題。

  拉登的死訊發佈後,華盛頓政府每天以擠牙膏方式,陸續提供事件的背景和經過。不少評論皆對美國披露的材料有懷疑,也質疑美國公然進入巴基斯坦領土,私下執行任命與及未經審訊下處決拉登,做法霸道和不符合法治精神。相比上次在伊拉克生擒侯賽因,將他送到法庭後才執行處決,今次做法實屬手起刀落、毫不猶豫,也不理會是否有法理依據。

  近日,有消息從拉登的遺孤傳出,美軍是輕易擒下手無武器的拉登,將其在家屬面前處決。那些材料,才是真相,留給有時間的專家慢慢去分辨。今天讓世人看得清楚的,是滿口人權主義的泱泱大國,幹起事來可能跟幫會執行家法是沒兩樣,也會認為地球上有一些人,是不配持有Presumed Innocent的標籤,所以不用理會任何犯人應有抗辯的權利。更遑論是否道德地,可能在親人面前處決拉登。其實今次的拉登事件,只不過是重複歷史前人胡亂拉扯的技倆。政治從來都是一串串謊言和罪惡,這些從一段段充滿疑點的歷史,已然明白,實際並無新意。

  我沒有為拉登開脫罪名的企圖,但若果我們還相信普世價值這回事,一個辯護的機會,不應被剝奪,被處決也應是審訊後的結果。看見《我,看見惡魔》內窮凶極惡的狂人崔岷植,被李炳憲萬般凌辱,總覺得人跟野獸,應該是不相同,人有人的規則和底線。但倘若不遵守的話,人與惡魔無異。如果世事可以輕易有例外,讓人可以站在法律之外,採用以暴易暴的手段解決事情,世界將返回沒有秩序的一天,幸福的生活亦隨之溜走。

  我相信沒有人希望這樣的一天會來臨,但政棍會有這種願景嗎?我猜不大會,畢竟用他人的血換來的選票,還是一張有效的選票。

(後記:在此向李炳憲和崔岷植道個小歉,此文借用了二人在《我,看見惡魔》一片的象徵意義,實乃二人演出極之迫真的緣故。全文絕對沒有批評李炳憲和崔岷植個人的想法,謹以此作補充。)


在電影《我,看見惡魔》,李炳憲採用以暴易暴的方式對付崔岷植,你認同嗎?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司法覆核與法治精神

  港珠澳大橋工程的環評報告所引起的司法覆核案件,上月中旬由最高法院原訟法庭作出裁決,裁定申請方朱綺華勝訴,環保署的報告不符合法例要求。判詞發出後,一些評論,批評環保人士不顧全大局,以司法覆核作為手段,影響工程進度;另一類看法,則表揚香港司法獨立與及法治精神的可貴。看見不少網友激烈討論,我也在消化了所有材料後,說幾句自己的看法。

  因政府施政決定所引起的司法覆核,近年上演不少。較矚目的,自然是居港權訴訟、領匯上市決定、懲教署員工候命工時問題、變性人婚姻權利等。司法覆核是香港三權分立下,平衡行政霸道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有憲制權力限制及阻止一些不合法的行政決定。司法覆核沒有限制法庭的處理範圍和條件,理論上,所有不合法的決定,都可以是案件對象。是否浪費時間和資源或屬於不顧全大局,確是因人而異。一些有長遠影響的決定,如上述所列出的幾件司法覆核案件,姑勿論大家是否認同申請人的觀點,不能否認的,皆是影響深遠的事情。我十分支持這些案件,應交由法庭作出司法覆核處理。這次的港珠澳大橋工程的環評報告事件,是否屬於這個類別,倒要釐清申請人朱綺華的申請範圍和理據。

  從閱讀法庭的判詞,我方能知悉申請人的覆核範圍。整個司法覆核不是針對決定興建港珠澳大橋的合法性,或是環保署所列出的技術數據是否足夠(判詞第30段),又或是香港空氣質素目標的訂立是否足夠(判詞第31段)。司法覆核只是集中考慮環保署署長的報告與及同意工程展開的決定,是否符合香港條例第499章《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技術性要求。很多人或許忽略了的一點,是就算環評報告認為環境質素會變差,也不代表環保署署長不可以發出工程展開的決定,那是法庭不能決定的部份(判詞第188段)。因此,作為一個有心留意時事的公民,必須認真考慮這次司法覆核的意義和價值。

  從案件的本質來看,這次司法覆核跟之前那些具深遠影響的案件,的確有很大的不同。它只是就著環保署一個技術錯誤,提出訴訟,事後也看不到對任何工程或建設有甚麼根本性的影響或改變,極其量是延遲,這也許是不顧全大局說法的來由。的而且確,這次司法覆核跟之前的相比,性質上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很有為訴訟而訴訟的味道。這不是說我同意無言地忍受政府不合法例的決定,而是事有輕重,不是每一件事都適合以司法覆核來作解決問題的終點。既然訴訟目標不是去推翻一個有深遠影響的決定,是否值得採用司法覆核來作為手段,實在應考慮社會成本和恰當性。情形就如普通傷風感冒,醫生都用抗生素的話,是小題大做,不符合醫治的原則。

  其實,政府架構內有一個申訴專員公署,處理行政失當的投訴,或許是這次事件的合理處理場地。環保人士及政團不考慮利用此平台,當然有其原因。現任申訴專員黎年有公務員背景,也被一般性認為不會公正地處理投訴。不過,我認為這個說法不是很恰當。在申訴專員公署的網站,有上載不少公署的工作調查報告,內容也很詳盡中肯。民間的錯覺,無疑是來自實際的效用方面。這類調查結果,基本上與審計署的報告無異,工作是做了,報告也寫了,只是沒有政府部門會認真看待。受靶部門循例出來敷衍兩句,說會考慮報告內容,跟著便可以繼續態度依舊,這才是民間認為申訴專員公署是紙老虎的原因。林行止先生上月底在《信報》的一篇評論說出了真正的問題根源,是政府內部從來沒有認真處分失職的官員,以致玩忽職守,只有好處(不用花費精神)而沒有壞處(負上責任)。在這個大染缸內當官,認真做實務是傷心傷身,不做也不會有嚴重後果,結果自會以不認真做事,來替自己爭取個人的最高利益。民間動輒以司法覆核來作武器,是政府長期放縱失職公務員的惡果,沒有人再去相信政府架構內可以發揮的監察效用。

  而說到法治精神方面,我是不大認同這單環評訴訟,符合最崇高的法治精神境界,說甚一點,是有點眨低了司法覆核的價值。你總不能說以抗生素對付傷風感冒是高明的醫術,這是不對等和不恰當的方法。法律有其法治精神的哲學一面,也有其作為手段的世俗一面。在歌頌法治精神的可貴之餘,大家也不應忽略一群美孚居民正面對有強烈壓迫感的法律訴訟。法律既是精神,也是工具,這點應作銘記。法官說到底也是人,法治精神其實也有其人性化的一面,不同的法官,可能會得出不同裁決,這仍是不可避免的。

  其實,自己看過不少訴訟的進行和運作,法院聆訴和打官司究竟是甚麼一回事,我有自己的看法。這單有關環評報告的司法覆核案件,正好給大家一個恰當的理解。從判詞看到,申請方的理據有7點,當中只有1點成立。法官更在判詞說明,如果申請方不把沒有理據的材料放在狀書內,審訊時間可以大幅減少至一天便可,這也是申請方,只能獲得三分之一訟費的緣由(判詞第189段)。當然,這點其實只有法律意義,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只是律政署付款給法援署。但若能細心咀嚼判詞,不難發覺打官司在技術操作層面,實質跟大包圍沒甚麼差別,有殺錯,無放過,是運作的過程。

  另外,大家更忽略的,是案件正式審訊前,申請方曾經另發傳票,要求法院指示押後審訊,讓雙方的專家證人,進行會面,就16個議題,作出討論和結論。政府反對這張傳票申請,卻不是以時間緊迫為由,而是認為建議討論的內容跟案件沒有相關性,所以法庭不應受理。結果是申請方敗訴,全部訟費由法援署付給律政署。從這張傳票的操作,大家或許對官司的運作,有進一步的瞭解。一宗案件正式審訊之前,可以有很多時間放在邊皮事宜上面,案件的核心,往往很精很簡,包圍的文章,卻可以寫之不盡,訟費也可以繼續累積。

  如果說這單司法覆核案,是香港贏了司法獨立的聲譽,我更覺得,贏家是獲得法援支援的律師團隊。公義不是免費的。是值得,還是不值得,有沒有更合適的處理方法,留給大家思考。這可不是考試題,不應有標準答案。

附錄:

1. 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案件主審訊的判詞

2. 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案件衍生傳票部份的判詞



主審訊判詞第188段,清楚說出法庭不能決定的範疇。


《十年忽悠》:童話中的沙塵 沙塵中的童話

  「《山楂樹之戀》續篇」,艾米在書的封面這樣寫著。

  一書成名後,艾米把《十年忽悠》標榜成《山楂樹之戀》續篇,有點借勢再斬三兩的味道,也不理會名字相似的《山楂樹之戀2》是否在忽悠讀者。《無間道》閃電式一、二、三集,《葉問》後的《葉問2》和《葉問前傳》,都是這個模式下的產物。受觀眾、讀者歡迎,看準機會,只是做生意手法,不算是呃神騙鬼。若果你在忽悠下,買下小說回家,倒也不是大事一宗,至少你還能有幾天的閱讀體驗。

  「忽悠」解作把欺騙合理化,不是香港普及的詞語,但近來卻都熱了起來。有一篇評論文章以「忽悠」來形容雞蛋仔阿伯事件,是一件港人忽悠事例。其實,忽悠現象很普遍,不論政客或商人,每天都在忽悠大家。感情上的忽悠,更是男男女女幾乎必經階段,也是步向成熟的一步。只是沒有人願意公開承認,自己墮入忽悠的圈子。

  艾米也許是個例外的誠實,因為《十年忽悠》是一部半自傳小說。主角名字是艾米,忽悠對象叫Allan ,據說是她的丈夫。小說終歸是小說,故事有多少百分比是真實,讀者也不必深究。《山楂樹之戀》故事內的靜秋是《十年忽悠》的大配角,跟主線故事沒甚麼大關連。說《十年忽悠》是《山楂樹之戀》的續篇,是另有緣故,不是因為角色的延續。只是從《山楂樹之戀》、《山楂樹之戀2》、《十年忽悠》這系列中,看到艾米對男性的看法很正面。老三、陳大齡、朱彼得、王小昆、Yoshi、Allan 等人,全都擁有近乎完美的人格,對女性有一種女性熱切渴望的尊重。現實的男性,有這種公平競爭、不佔著數的情操,恐怕不多。正是這種有點近乎完美主義的緣故,沉醉在小說裡的女性讀者,也許會有大的滿足感。《十年忽悠》中的艾米,性格其實並不可愛,說白一點,有一種很嚴重的缺憾。雖不至神經病,卻浮游在自己的國度,對伴侶毫不信任。這種基礎下的感情,往往很難順利發展,更每每在捕風捉影下,消失得無影無蹤。艾米的故事,要真是半自傳的話,確是很童話化。

  而這部《十年忽悠》最戲劇性的部份,是Allan 被收容審查的一幕,當中很有《山楂樹之戀》那股濃厚的文革政治氣味。收容審查不是正式拘捕,卻是沒有人身自由的協助調查,是不符合現代人權標準的做法。按我所理解的中國法律改革進程,收容審查制度現已被取消,但這種發展在小說中沒有具體說明。艾米和Allan正是在這次具政治味道的收容審查下,建立起一種特別的戀情,很有《山楂樹之戀》那種被政治纏繞的味道。收容審查是對人的一種不信任,老是要當時人提出無懈可擊的證據,來洗脫嫌疑,和艾米性格上那種對伴侶毫不信任,很相似。亦可說,艾米愛情觀念的骨子裡,有收容審查的本質,一種很有昔日中國特色的本質。收容審查制度被取消,艾米從忽悠中釋放自己,有一種很微妙的關係。愛情觀隨著法律制度進步而轉變,是很高明的鋪排,也是一份很文藝的表述。

  以書論書,這部《十年忽悠》有一種很獨特的知識份子生活味道。《山楂樹之戀》主題是文革中的純樸, 《山楂樹之戀2》主題是婚外情,這部《十年忽悠》在兩者之間,不是清純,也不是再探討夫妻繼續戀愛之道,而是追尋真正戀愛的過程。艾米所描繪的,不是亦舒、林燕妮、錢瑪莉那類在物質生活圈下,表面而且很易溶解的的人生。正如飲食習慣清淡一點,健康會好一點;感情生活少一點物質因素,堅固程度會更能提升。真摯的愛情不是一顆鑽戒,那只是珠寶店的口號;也不是詢問對方有多愛你,而是自己有多愛對方。如果你對追尋真愛有一份希冀,這部小說更會讓你有很大感觸。


《十年忽悠》跟《山楂樹之戀》一樣,有很濃厚的政治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