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

又再光顧孫明揚

  香港土壤裡的爛攤子,不會少了教育的份兒。

  近日來,教育界的燙手山芋,是教科書書商離開談判桌,不再就分拆教科書和教材,進行磋商, 自行宣佈加價。坊間討論甚盛,消委會也直指香港的教科書比廣東省的貴了9 倍,鄭經翰在《信報》亦大聲疾呼,要求政府大刀闊斧,乾脆刪掉教科書,令書商不能年年閹割莘莘學子的家長。這次我非常同意鄭經翰的看法,但是,要求已屆任期倒數階段的孫明揚來一招霹靂如來,等於希望曾蔭權放棄高地價政策,兩者皆是不設實際的想法。

  兩天前,跟一位有撰寫教科書經驗的朋友午飯,內裡談到教科書作者和出版商的苦處,一些不能明言的境況,實不足為外人道。原打算經整理一下,在這裡換一個角度敘述出來,但卻發現今天(2011.04.10)《明報》副刊「星期天生活」,一篇由署名為「案內人」君撰寫,題為《書商食死貓——教科書共謀者的自白》的文章,內裡已經寫出了我這位朋友的心聲,因此借來跟大家分享一下。也讓人能夠從不同的切入點來看事情,閱後,或許你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案內人在文中,直接了當說出了鮮為大眾所知的狀況,那就是:

  「當今教師已經不用出試卷,有選書權的教師,在選書前後,往往會問﹕出版社提供幾多試卷?這場道德悲劇釀成所謂寡頭壟斷前的一場血戰。中文教師最渴求的是聆聽卷,因為香港漸漸畸形的能力導向,要求學生在「聆聽」力方面有所訓練,日常課程已需大量錄音材料;臨近考試,需求遞增。教師可以向出版社購買試卷嗎?不可以,因為這是教師的專業。教師可以向出版社索取試卷嗎?可以,因為這是推銷時的承諾。」

  這幾句話,不用特別解釋,看的已經很能明白。簡單而言,是教師卸責偷懶,要求書商承擔他們的工作。案內人更進而批評教師的操守,內裡說到:

  「小部分忽然忘記自己專業的教師,則選擇拿起聽筒,撥號,直接向出版社指令,要求為個別教師出卷。這些不被記錄的害群之馬,承工作繁重的虛位,自恃有選書權而濫用家長的信任,把出版社同工弄得死去活來。」

  要是案內人所說的不是虛構的指控,我認為馮偉華和張文光有出來解畫的必要,解釋他們教協的會員是以甚麼專業標準來當老師。鄭經翰和我那套全面取締教科書的想法,第一時間出來反對的,一定是教師。

  而就教材編製的過程,及一些官僚架構的操作,案內人給了以下的論述:

  「一部教科書的誕生經年累月,所謂暴利只屬表面風光,正如上述指出的不可避免的龐大支出(開一場研討會的成本只是小巫見大巫)。課本委員會、課本評審小組與課程發展處的意識形態常有出入,導致不少出版社錯摸課程,教材被否決,投資失利。到底一家出版社要在各科投資多少資源?每年一月、四月、七月與十月都是接納教科書稿件呈交的日子。五年才可修訂,這算是合理的時代適應周期(所以別再亂罵修訂)。以往不斷有出版社參與這場奪命狂呼,各投資數百萬聘任大量人手如退休老師、專業編輯、網路人才等,花兩至三年工作,把出版社命運交託政府,以政府專員判斷書籍及格或否,然後以「黃榜」(課本評審報告)回應打分,由課本委員會主席與課本評審小組聯絡人簽署作實,並附必須更正與有待更正部分。」

  這些過程,是知悉流程的行內人方說解釋清楚,也不是普通人所能明白。當坊間以為印課本如把博客文章上網那麼簡單時,顯然這是美麗的誤會。一件事情的背後,往往有一連串不為人知的劇本,這些對大眾是更有參考價值的資訊。

  案內人的文章,很有參考價值,也把書商的說話,帶了出來。但版權所限,不能再多轉載。從這些說話,可以得知教科書的價錢,是包涵了教師的試卷和官僚運作的成本,這些東西實在都不應由消費者來承擔。當書商把矛頭逐漸拉向教師和教育局的頭上,局方是否有魄力和誠意,將問題釐清及拆彈,是關鍵所在。

  但香港市民可以信賴孫公嗎?我不知道,但我不會押注在他的身上。


一本教科書的價錢,實際上是包涵了教師的試卷和官僚運作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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