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施公奇案 2011 之賣牙膏

  上週在香港上演了一齣精彩的劇目:《施公奇案 2011 之賣牙膏》。

  搶盡報章頭版的豪宅貨倉 The Icon ,出現了意想不到的發展。向來健談的中原地產老總施永青,以每日給你多一些的擠牙膏方式,把發展商與買家的買賣協議透露出來,試圖為地產代理的責任開脫。令人驚訝的地方,是發展商試圖以合格的圖則來完成單位及取得入伙紙後,才替買家改裝不合符消防條例的開放式廚房和售樓推介內的一房圖則。施公更直指買家是知悉這種過界安排。發展商亦已宣佈解決方案,有單位回購或現金賠償,供買家選擇。

  老實說,我對發展商採用甚麼解決方案,不感興趣,這是私人合約糾紛,也只是陳淑莊的表演舞台而已。買家花下巨款買下單位,理應對自己行為負責。撇除施公那番買家知悉一切過界安排的講法,樓花單位出事,手工差劣,年年皆有發生,思前想後下還是落搭,不理風險,實在沒有甚麼好埋怨的地方。加上發展商榮豐國際,是一家怎樣水平的發展商,認真考究的買家不難找到資料。榮豐儘管是一家上市公司,但多年來只在香港參與居屋興建計劃和一些小型的單位發展。母公司是新加坡上市公司,由家族控制,十年來沒有派息給股東,沒有為股東帶來股份增值,甚至以重整方式把香港最值錢的馬己仙峽道兩幢物業,派發回母公司,然後向小股東派發幾千公里外的新加坡母公司公仔紙來代替,實在是一連串不光明磊落的行為。買家在這些背景下,仍然願意跟發展商做交易,而自己不認真做功課,實在是無話可說。

  香港人應該感興趣的,是為甚麼這事會發生,而不是事件可以怎樣解決,那只是私人個體的荷包問題。從施公的牙膏,我們知道操作偷天換日、欺詐政府的手段,不是行內高人不可能想出來和做得到。箇中的漏洞,是對地產行業相當熟悉的人士,才懂操盤。開放式廚房受歡迎,但不合法,作為專業的地產代理,不可能不知道。施公說到,發展商給他們甚麼,他們便賣甚麼,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講法。如果施公的講法成立,的士高賣丸仔不是問題,藥房賣假藥不是問題,商場賣冒牌貨也不是問題。

  施公是我們尊貴政府的策發會成員,說出這些說話,是甚為出奇,更令人覺得大部份在策發會的商人,都是又食又拎之徒。策發會委員公然置政府條例於不顧,可以反映出策發會這類口水會,只有製造職銜,創造假太空等無謂成果。

  而從更實際的行業角度來看這件事,是地產代理這行業在香港二手市場,普遍是雙重代理方式下營業,收雙邊佣金。久而久之,買家和賣家普遍不會有自己的各自代理。處理一手物業時,代理只是代表發展商。發展商是長久的客戶,傾斜度十分明顯。買家在沒有自己代理的情況下,一些踩界甚至違規的行為,也沒有人提供意見,甚為吃虧。這次 The Icon 事件,如果買家有自己的地產代理提供獨立意見的話,便不應出現那麼多問題。

  若以榮豐願意以溢價回購單位,買家不見得出現甚麼明顯損失。昨日跟高人談及此事時,獲悉這盤嚇倒了一班炒家,事關改則成事的話,他日倘要沽貨,接貨者一個不喜歡,以圖則為由踢契,應該會十踢十中。不改則換上開放式廚房的話,實在是「豆腐潤」得很,也不易炒起。兩害取其輕,不致出血離場,已是上上簽。事件得以解決,不應是難事。

  但施公留下的牙膏,會否有人跟進,卻是另一回事。光天白日,有策發會委員不避嫌疑地,幫助發展商一同犯法,政府還是不跟進和不調查的話,曾蔭權和林鄭月娥,你們還好意思收人工嗎?


如果 The Icon 買家有自己的地產代理提供獨立意見的話,便不應出現那麼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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