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靈活經商文化,絕對可以跨越時代。昔日常有的一句術語「掛羊頭賣狗肉」,在今天的香港,絕對是一項別有味道的延續。
在「純粹租房」的公寓內,沒有人會相信那是單純提供房間的地方。去領取「電話問卷後的免費禮品」,更會是昂貴而惱人的經歷。掛名為「迷你債券」,實質為高風險的掉期合約,更是為近年實至名歸的最佳「羊頭」產品。
迷債的出現,把由來已久的包裝為本推銷方法,無情地爆發出來。推出產品的發行商,只要技術上通過以披露為本來管理產品風險的證監會,便可以以漂亮的包裝把複雜的財務產品推銷予一般客戶。時至今日,銀行一些與股票掛鈎的高息票據(equity linked note),還是以利息回報作招睞,而沒有向客戶如實解釋,這些收入在本質上,其實應該是客戶發出了一張認沽期權(write a put option)後,所獲得的期權金(option money)。利息是羊頭,期權金是狗肉,古代中國商人的推銷手法,在今天還是有用武之地。
要是你是一名普通客戶,人家對你推銷財務產品時,你想理解的,會是羊頭的掛名,還是狗肉的本質?近日在報章讀到一篇三十會莊綺雯的一篇文章,內裡說到:
『雷曼迷債事件尚未完全解決,銀行又開始「技癢」了。
早前筆者到銀行處理個人事宜,其間職員不斷向我推銷投資產品。筆者向職員提出了許多問題,聽罷對產品頗感興趣,於是帶走了產品小冊子回家細看。一看,發現小冊子裏全是保險名詞,舊酒新瓶還好,可惜連那瓶也是舊的,職員所推銷的原來是有投資成分的保險產品。
職員將保險產品當作投資產品推銷,隱瞞投保人所需承受的成本和風險,有不良銷售(mis-selling)和誤導(mis-leading)之嫌。筆者於是向銀行反映,銀行解釋,該職員是一批新入職的財務經理,所以對產品的認識可能有所缺乏,望筆者見諒。』(見經濟日報「國是港事」 2010 年8月 18 日)
有投資成份的保險,是投資產品,還是保險產品,不應該是見人見智的問題。證監會就這些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有投資教育指引,而這些產品,亦由證監會審批。在證監會網頁內, 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產品概要範本,是跟一般基金、保證基金/提供結構性回報的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指數基金和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放在同一網頁。(http://www.sfc.hk/sfc/html/TC/intermediaries/products/pkfStatements/pkfStatements.html)
由此可知, 莊綺雯提到的「有投資成分的保險產品」,在證監會眼中,絕對是投資產品的一種。銀行職員小心謹慎當投資產品推銷,亦有其道理。
或許,各人有各人的取向,我是喜歡理解狗肉的味道,只是有些人還是眷戀羊頭的牌面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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