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從林奮強事件看今天的香港社會


  近日和友人喝咖啡時,忽然談到林奮強。友人原來是林奮強的忠實支持者,多年來對林氏的分析和文章,全都讀透。對於林氏被質疑藉內幕消息賣樓,繼而演變成疑似提供非法回佣的事件,友人深感惋惜。按友人的說法,林氏不愁生活,選擇辭掉工作,全心出任行政會議成員,是一份難得的熱誠。搞出這樣的麻煩,實在是令人始料不及。

  對於友人的見解,我不能認同。麻煩總有始作俑者,大頭佛搞了出來,不能單單埋怨傳媒追蹤事件的嚴苛。其實,林奮強事件可以被看成單一事件,這是某一部份打落水狗傳媒的取態:那是梁振英的錯,梁振英眼光有瑕疵,梁班子乃烏合之眾。是否接受這種表徵式評論,實屬見仁見智。但若果把林奮強事件看成一件社會事件、一種社會價值的凝聚,我們可以看到更闊更深的意義。

  說句老實話,那麼多年來我從未讀過任何一篇林奮強的文章。認識他的見解,是從報章轉載的觀點而來。我知道他是一名地產大好友,對地產投資有心得,是一名著名分析員。他也許能準確捕捉市場,但談不上是甚麼大道理,只不過是一名資本家而已,算不上一名濟世的政治家。近代中國最值得敬重的官僚知識份子曾國藩,一生對土地田產的投資囤積,都不熱衷,也厭惡尋租活動,只致力鑽研學問、搞好民生。相比之下,我會認同曾國藩多於林奮強。

  香港近30年釀成的風氣,是住要住得高,食要食得好,能者達者,才被視為社會的莘才精英,卻從來沒有人深究他們的人生哲學,是否真的值得推崇表揚。學校教的克儉樸實,完全被報章上的奢華閃爍所遮蔽。昔有笑貧不笑娼,今是欺貧不欺倡。報章把炒家的倡狂,正面包裝為市場經濟的自由活動,為的,不就是持續的樓盤廣告收入嗎?去年4《明報》首先揭示政府智囊學者王于漸炒樓置富,翌日便立即補鑊地讚賞王于漸能學以致用,學術財富兼得,無疑是典型的擦鞋級文章。知識份子辦報辦成如此,委實叫人傷心。梁振英要搞民生、拚政績,根本就不應找林奮強這類吸金明星進入行政會議,他們的理念和原則,跟曾國藩那套民生政治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但現實上,不論是公職或選舉,人們最愛標榜的,往往只是知名度,不是箇中的品格和道理。林奮強的分析和文章無論怎樣精闢,一看見他對賣樓事件窩囊的回應,便很難用思考細密來形容他的思路。這對香港本土大眾,應該是有意義的一課,也讓人更清楚認識所謂著名的分析員,背後可能擁有的辦事標準和價值,究竟是怎樣的水平。迷信名牌,亦是香港政壇上一個常見的死因。可惜不少傳媒只針對林奮強的梁班子身份,而不是討論林奮強現象的背後緣由,實在又是辦不到辦報的原意。其實,在曾蔭權班子時期,也曾經出現疑似漏報地產利益的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情況也直比林奮強嚴重。倘若當時的傳媒能嚴肅看待劉皇發的「疏忽大意」,對王于漸身兼房屋政策智囊而又積極炒樓作出認真的監察,製造坊間多一點對公職人員操守和申報責任的討論,探討坐擁大量土地利益的人士應否進入行政會議,發揮公民社會的作用,這次林奮強事件有可能不會發生。為甚麼一些跟地產利益息息相關的議題,從來沒有傳媒和議員的積極跟進,才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

  而整件林奮強事件,最令人感到難看的,是梁國雄選擇以嘲諷林奮強名字的道具,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擲向梁振英,這確是令人非常反感。我從來不反對激進一點的非暴力行為,擲東西是可以接受的範圍,也反映一部份選民背後的情緒。但發洩情緒也不能和不應以侮辱他人的名字出發,這是一個人的人格本質問題。不論梁國雄的理想多崇高,侮辱他人名字的行徑已超越議政的屬性,也不是人身攻擊那個層次,而是入於流氓的行為,亦只有懦夫才會選擇嘲諷他人的名字,來表達意見。言論有自由,但應該是在尊重他人下的自由。議員是榜樣,如果明天在某學校內,有一位跟林奮強同名同姓的同學,受到相同方式的嘲諷和侮辱,這是可以接受的事情嗎?更令人沮喪的,是一眾泛民議員,特別是來自教育界的葉建源、張超雄、陳家洛,可以默默忍受盟友這類流氓行為,而不肯去作出指責。教導學生正確禮貌,是老師的天職。立法會是一個政治舞台,也是一個大課堂,看到錯的事情,也不出言糾正,甘願做一隻政治鵪鶉,實在愧為老師。我們的香港社會應該繼續容許這種劣質文化來侵蝕嗎?

  有些話,也許說多了、說遠了。林奮強也好,梁振英也好,只不過是歷史上的過客。政客的個人榮辱,不應是坊間有興趣的事情。如果知識份子也不去關心社會的價值和意識型態,這片土地的明天,沒有甚麼能剩下來。

2 則留言:

  1. 出身資本家和教育家都不重要,怎能用一個人的得失來污辱其「階級」。那是上綱上線媒介的作為。有良知魄力的政治家百年一出,有合格的技術官僚也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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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按2chanze這樣說,以小又怎能見大?「階級」作為一個分析的單位又有何意義?你不相信階級,相信的人多著呢!
    J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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