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 星期二

再談《母親》

  十月底時,曾經寫過一篇名為《韓國人的母親》的影評,內容談論韓國電影《母親》(港譯《骨肉同謀》)。個多月後,香港已正式上影,而該片也獲得應屆韓國電影青龍獎最佳電影的最高殊榮,當中還有一些感受,值得跟大家分享。

  第一次看《母親》時,已深深感受到電影所帶出的引力,並預測它是一齣有條件獲得獎項的高水準電影,頒獎結果沒有令我跌眼鏡。《母親》把一個充滿社會氣味的人性寫實故事,呈現出來。這是大家身邊有可能發生的事情,觀眾投入感很高。它比催淚彈式的韓國電影和電視劇,更具觀賞價值。韓國人對於犯罪、暴力等行為,有其特別的表達方式。在不同的社會國度,電影多是尋求公平公義,犯罪者會得到應有的報應,這種觀念在儒家社會尤為普遍。

  然而,出現在《母親》的,是人性根底裡的自私,為了自己的親人,可以放棄人倫的基本價值,埋沒道德和真相。《母親》把這份人性的自私,赤裸裸地表達出來,而當中母親護子之情,更像是一種遇火即閃的反射反應,沒有停頓或保留之餘地。這樣的母愛,出現在電影,真是十分罕有。而以麻醉的方法去說服自己沒有做錯了任何事,這正正是現代人的價值反映,也許亦是很多人每天都正在重奏的基本調子。在今天事事講求完成銷售目標、跑盈利的年代,沒有太多人關心自己的成品或服務的質素。商人只會以自我麻醉的方法去開脫自己欺騙顧客的責任,來保護自己的股東,情形像電影中金惠子保護元彬一樣。

  看見《母親》的多層面表述,是大致引證了香港電影水平的下滑。這樣的電影,香港已好幾年沒有拍過。而更值得順帶一提的,是此片的香港譯名。《骨肉同謀》是一個很差勁的翻譯戲名,加上把劇情透露得清清楚楚透透徹徹的電影海報,令觀眾過早掌握了劇情,失去了觀賞的興趣。因此我還是喜歡以《母親》來表述這齣電影,而不用上香港譯名《骨肉同謀》。

  電影改戲名的怪異也算是一項香港特色。以前一些電影,不論原名如何,總喜歡加上一個地名,像幫觀眾補習地理一樣,真的不倫不類。《布拉格之戀》、《布達佩斯之戀》、《情陷夜巴黎》皆屬這類例子,讓人無法理解原戲名的意義。《骨肉同謀》這名字,表現出來只是很直接的劇情表述,但卻失去《母親》二字的內在意境。對,香港就是這樣直接,內容交代清楚,不喜歡的話,也請再不要作出不必要的埋怨。

  在這一點上,恐怕香港跟韓國還是有不少的差異吧。韓國人的進步,在看電影的人的角度來看,是深深感受到。而這些差異,又豈會是坐冷氣房的文化事務高官所能感受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