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香港天主教羅國輝神父公開批評一位李姓富商為魔鬼,引起軒然大波。甚麼是魔鬼,怎樣才算魔鬼,恐怕是主觀的感覺。道德問題,沒有法官,沒有法庭,只憑心中的一把尺。
忽然觸發起這份情緒,是源於最近第1126期《壹週刊》,「第壹流」專欄內,一篇由蔡東豪撰寫的文章《魔鬼交易員不魔鬼》。蔡東豪在文章裡,替闖了大禍、令瑞銀輸掉二十三億美元的交易員說好話,認為本地傳媒以魔鬼來作描述,並不恰當,魔鬼應指希特拉這類殺人魔頭。蔡東豪又說到,外地傳媒的用詞只是「Rogue Trader」,意指「不受控制」。這種不受控,來自人的貪婪和自私;貪的,是可觀的花紅;自私,是因為賭的只是他人的錢。這只不過是人性的「缺失」,暗示值得原諒。蔡東豪在文章結尾更說到:「違規交易員的行為不錯累人累物,但我和你跟這些違規交易員易地而處,我認為爆煲的結果也有可能出現。違規交易員不是魔鬼,他們是跟你和我分別不大的普通人,只是在不適當的時候在不適當的地方做出不適當的事。」
如果大家有投資在蔡東豪工作的上市公司,奉勸大家務必閱讀全文,否則他日倘出現甚麼「不幸事故」,就不得埋怨,人家早已把話說得清清楚楚。也許唐英年也應早一點請教蔡東豪,在引爆婚外情的新聞稿內不要用「缺失」一詞,而用上一句更巧妙的「在不適當的時候在不適當的地方做出不適當的事」。大家應該留意蔡的用詞,是「不適當」,而不是「錯誤」,英文尚且會說「Doing the wrong things in the wrong place at the wrong time」,蔡的文過飾非確是更勝一籌,連錯也不認,便輕描淡寫地,把二十三億美元合理化成為人類劣根性的祭品。金融從業員不肯作深切的反省,反讓這種大麻式的催眠持續,久而久之,恐怕連強姦罪也將會消失。這種卑劣的侵犯行為,在某個程度來說,也只不過是「在不適當的時候在不適當的地方做出不適當的事」。
不用搬出本地羅國輝神父的魔鬼論,來說明魔鬼不一定是殺人魔頭,西方社會圈其實也有其文化標準。提到魔鬼,文化人必會聯想起浮士德,他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跟魔鬼作交易,換取知識和權力。蔡東豪認為殺人魔頭才算是魔鬼,是沒有把道德當作一回事,又或者根本不認識浮士德。在這個年代,奧巴馬亦曾在雷曼事件發生後,嚴詞譴責獲拯救的投資銀行家,不顧廉恥地要求巨額花紅,這些都是從道德出發。今天,美國人發起「佔領華爾街」的民眾運動,正是向這群貪得無厭、躲匿在法律和道德背後的金融從業員,表示最嚴厲的憤怒。西方傳媒和華爾街人士背後有千絲萬縷的關係,這場「佔領華爾街」運動不被廣泛報導,已可看出媒體的偏頗性。蔡東豪卻選擇以西方傳媒的口脗為軸心,依賴人性的本質來開脫責任,沖淡金融業被妖魔化,不去探究西方傳媒為何只用上「Rogue Trader」來報導瑞銀事件,只是一串串財經演員缺乏道德修養的標準愚民對白。
向來對蔡東豪讚美和硬銷賭枱式的香港金融市場,沒有好感。地產經紀和發展商不斷製造漂亮的花紙,包裝價錢毫不合理的房子,金融從業員又何嘗不是。連令人壓惡和憤怒的貪婪行為,也輕輕帶過成為人人皆會犯的過失,試問下一代的品格和價值觀會變成怎樣。難道蔡東豪可以教導兒子,他朝一日犯了違規的事情時,第一時間拿出來的辯解,是人貪我貪的人類劣習而已?這條問題應該留給蔡東豪。只是俗語有云,酒逢知己千杯少;我可以肯定,當蔡東豪有幸遇上浮士德時,必會如他在文中所言,把一張信用卡放在國金中心的酒吧內,然後開懷痛飲,不醉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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